海兴县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10-18
一、土地政策第一条:对外来投资者可以通过出让、划拨、租赁等方式提供所需土地,以出让、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出让、租赁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。租赁土地期满后,使用者可优先续租或受让。土地使用权一次签约出让最高期限:公寓、住宅用地70年,工业用地50年,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等用地40年,综合用地和其他用地50年,土地租期最长30年。第二条:客商投资兴办工业、商业、市场、旅游等项目,享受以...